有限合伙企业收到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相关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或股息、红利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因此,有限公司盈利后分红给合伙企业需要缴纳税,分红到合伙企业后,合伙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有限合伙企业收到分红涉及的税务问题
有限合伙企业收到分红时,需缴纳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执行口径的通知(国税函〔2001〕84号)第二条规定,对于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其对外投资分回的利息、股息或红利并不并入企业的收入,而是应单独作为投资者个人的所得。这部分所得需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
针对合伙企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当有限公司盈利后分红给合伙企业,同样需缴纳相应的税款。至于分红到合伙企业后,再分配给合伙人,根据税法规定,合伙人还需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税务处理细节,建议咨询专业税务人士或相关机构,以确保合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