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合同中,价款含税和不含税需要明确区分。通常需要单独列示条文,标明货物的不含税金额、税率和含税金额。例如,约定交付手机时,需注明不含税单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税率,以及含税总价,以确保双方对价格构成有清晰的认识。
价款含税与不含税在合同中的表述
在合同内,关于价款含税与不含税的说明至关重要。以下为具体表述方式:
一、货物不含税金额的明确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商品(如手机),每台的不含税金额已明确标注为1000元。此金额不包含任何形式的税款。
二、税率的标明
根据双方约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为13%。此税率符合国家规定,乙方对此已知悉并接受。
三、含税价格的约定
结合上述不含税金额及税率,每台手机的含税价格定为1130元。这意味着甲方在交付商品时,将按照此含税价格收取款项。
具体合同条款如下:
1. 甲方向乙方提供XX品牌手机XX台。
2. 每台手机的不含税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
3.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税率定为13%。
4. 最终每台手机的含税价格为人民币壹仟壹佰叁拾元整(¥1130)。
双方对此合同条款无异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