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职工餐费做账方式如下:单位拨付食堂费用或购置设施、支付工资等,记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若职工需负担部分餐费,单位先扣减员工饭费,再转账给食堂。食堂收到餐费计“伙食收入”,日常支出计“伙食成本”。单位做账时需根据票据入账要求,确保记录准确。
行政单位职工餐费做账流程
单位对职工食堂的支出处理有其特定的账务流程。当单位为食堂拨付经费或购置设施、支付工资时,会计分录为:借记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贷记银行存款。
若职工需要承担部分餐费,单位首先会进行扣减。此时的账务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食堂。随后,单位会将扣减的员工餐费转交给食堂,此时的会计分录为:借记其他应付款—食堂,贷记银行存款。
食堂收到的餐费,应记录为伙食收入。而日常采购的食材、油盐等支出则计入伙食成本。重要的是,这些账务处理的票据要求与内部不独立核算的食堂相同。
针对职工在单位食堂就餐需交费的情况,具体做账方式如下:
一、职工食堂费用管理
1. 单位拨付费用或购置设施:
借: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贷:银行存款
2. 扣除员工餐费: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食堂
二、食堂收入与支出管理
1. 收到单位及员工交纳的餐费:
记录为伙食收入
2. 食材及日常开销:
柴米油盐及原材料支出计入伙食成本
相关票据入账要求与内部不独立核算的食堂一致。
通过这样的账务处理方式,单位能够清晰、规范地管理职工餐费,确保财务的透明与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