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车船税时,如果通过保险公司缴纳,可以使用保险公司提供的带备注发票作为入账依据。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车船税时,会在交强险保险单和保费发票上注明已收税款信息,作为代收税款凭证。若纳税人需要开具完税凭证,可凭交强险保单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因此,如果备注标注了车船税,是可以入账的。
交车船税的发票与入账问题
当通过保险公司缴纳车船税时,纳税人会收到保险公司提供的带有备注的发票作为入账依据。保险机构在代收代缴机动车车船税时,会在交强险保险单和保费发票上明确标注已收税款信息,以此作为代收税款的凭证。
若纳税人需要额外的完税凭证,保险机构会指导其凭交强险保单到保险机构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开具。对于直接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会开具包含车辆具体信息的完税凭证。若一次缴纳多辆机动车的车船税,可合并开具完税凭证,详细列明每辆机动车的完税情况,并加盖征税专用章。
关于学员提问,若交强险发票金额中未显示代收的车船税金额,但备注中标注了车船税信息,这种情况是否能入账的问题,需确保备注中的车船税信息清晰、准确,即可作为入账依据。同时,税务机关与保险机构间的纳税信息应及时互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