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补缴上年度的增值税?分录处理详解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指南针 2024-12-15 00:37 浏览次数:931

补缴增值税的分录处理

交款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对于补缴原因的详细处理:

1. 若存在未入账的收入:

借:库存现金(或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 若需要转出进项税额:

借:固定资产、库存商品、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等(依据原先的进项抵扣发票分录)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针对学员提到的补缴上年度的增值税,具体为2016年补缴2015年的增值税,处理如下:

补缴上年度的增值税分录处理

对于涉及跨年的增值税补缴,首先确认补缴的税款所属年份,假设为补缴前一年的增值税。在处理时,首先按照上述分录记录当前年度的账务,随后针对补缴的上一年度增值税进行追溯调整。由于涉及到损益调整,需使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但根据小企业会计准则,可以不进行追溯调整。因此在实际操作中,需根据企业的会计准则进行判断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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