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工程在资产负债表中通过“在建工程”科目体现。未完工的在建工程体现在固定资产下面的“在建工程”栏,已完工但未交付使用的工程可收回金额反映在工程施工科目,体现在存货中。资产负债表中的在建工程填列需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后的金额。工程交付验收后应转为固定资产,记在“固定资产原值”一栏。
在建工程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体现
一、基本概念与体现方式
在建工程在资产负债表中是一个重要的部分,主要反映企业期末未完工项目的实际支出。对于对外承包业务,如为企业或个人建设的在建工程,通常使用“工程施工”科目,并在资产负债表的“存货”中体现。
二、具体填列方法
1. 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资产负债表应反映企业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包括设备价值、已耗用的材料、工资及费用、预付出包工程的价款等。
2. 科目余额的反映: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减去“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后的金额进行填列。
3. 不同状态的工程记录:未完工的“在建工程”记录在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下面的“在建工程”栏。而完工并交付验收后的工程,应转移到“固定资产”科目,记录在“固定资产原值”一栏。
三、细节说明
对于具体的在建工程项目,需要详细记录其各项支出,包括安装设备的费用、建筑材料的费用、工人的工资以及相关的费用支出。这些都是评估在建工程价值和状态的重要依据。对于已完工部分但尚未交付使用的工程,也要记录其可收回金额,以确保资产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准确记录和在资产负债表中合理体现在建工程的信息,对于企业的财务管理和决策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