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结算后应附出库单作为原始凭证,记录已销售商品、产品或劳务供应的实际成本。主营业务成本的借方登记已销售的实际成本,贷方登记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原始凭证包括凭证名称、填制日期等基本信息,种类多样。自制原始凭证由单位内部人员填制,包括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成本结算与原始凭证附列详述
成本结算过程中,需附出库单作为重要的原始凭证。这是经济业务发生时取得或填制的,用以记录和证明业务发生或完成情况的凭证。
一、主营业务成本的记录
主营业务成本借方:详细登记已销售商品、产品或劳务供应的实际成本。
贷方:记录期末转入本年利润账户的数额。结转后,该账户应无余额。
二、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
原始凭证包含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期、凭证编号、填制和接受凭证的单位名称、业务内容、业务数量和金额,以及填制单位、填制人、经办人或验收人的签字盖章。
三、原始凭证的种类
原始凭证种类繁多,如发货票、收货单、领料单、银行结算凭证以及各种报销单据等。这些凭证按来源可分为自制和外来原始凭证。
自制原始凭证的详解
自制原始凭证是由本单位经办业务的部门和人员在执行或完成经济业务时填制的凭证。根据反映业务的方法不同,自制凭证可分为一次凭证、累计凭证和汇总凭证。
四、关于凭证的填制
在进行成本结算时,确保所有凭证的填制符合规范,内容准确无误。这样不仅能提高财务工作的效率,还能确保企业账务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出库单作为原始凭证之一,承载着重要的业务信息,与其他的凭证共同构成了企业的财务档案。在进行成本结算时,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每一项业务都有据可查,有证可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