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抵扣是可以的,但长期不认证可能会有税务方面的提醒。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的限制后,纳税人仍需要根据相关政策和规定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认证不抵扣可以吗?
理论上的可行性
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与抵扣问题,理论上是可以选择不抵扣的。但长期不进行认证抵扣可能会收到税务方面的提醒。建议企业根据自身情况合理规划进项税的使用。
政策背景及新规
2020年3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最新公告,取消了自2017年以后开具发票的360天认证期限限制。这一变革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带来了便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对于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超过认证确认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继续抵扣其进项税额。
具体规定与公告
对于具体的抵扣规定,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未按期申报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有关问题的公告》等文件。这些文件详细说明了不同情况下增值税扣税凭证的抵扣问题,为纳税人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企业实际操作建议
企业在处理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应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规划税务操作。对于长期不认证的发票,虽然现在没有“滞留票”的说法,但税局系统可能会有提醒。企业应及时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