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认证的发票对方作废了该怎么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税务指南针 2024-12-15 03:41 浏览次数:464

已认证的发票对方作废,如果是税局发现并通知的,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并重新开具红票入账。如果是自己发现的或确认为失控发票,需根据相关规定处理,符合条款的可进行所得税抵扣,不符合的则不可。同样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后重新开具红票。

已认证的发票对方作废了,应如何处理?

当遇到已认证的发票被对方作废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发现这一情况的主体。

一、税局发现通知的情况

1. 若是由税局发现并通知的作废情况,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2. 同时,应要求对方开具红票,并进行重新开具入账。

二、自己发现的情况

1. 若是自己发现的发票作废情况,同样需要进行进项税额转出。

2. 随后,与对方沟通并重新开具发票。

关于失控发票的处理

若该发票被确认为失控发票,需仔细核对是否满足2018年28号文的13-15号条款。

若符合相关条款,可以转出到成本费用并进行所得税抵扣。

若不符合相关条款,则不得进行所得税抵扣。

遇到此类问题,务必谨慎处理,确保符合税务规定,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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