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赠送商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包括三种方案。一是与销售产品一同确认销售收入和销项税,单价可能低于其他客户;二是将赠送商品作为样品费处理,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三是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同样需要确认销项税。此外,发生的促销赠送礼品等支出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会计处理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案。
活动赠送商品视同销售的会计处理
方案描述:
一、方案一:与开具销售发票的正常销售产品同步处理
1. 确认销售收入,并确认销项税。
2. 正常结转成本。
3. 体现在单价上的优惠,单价低于其他客户。
会计处理:收入确认、销项税计提与成本结转操作如常,仅在单价上体现差异。
二、方案二:不开具销售发票,视为样品费
1. 不开具销售发票,视为样品费用。
2. 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
会计处理:借记费用账户,贷记库存商品应缴税费及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三、方案三:不开具销售发票,视为营业外支出
1. 不开具销售发票。
2. 视为营业外支出。
3. 按销售单价确认销项税。
会计处理:借记营业外支出,贷记分录涉及主营业务收入、应缴税费、库存商品等。
关于促销展业赠送礼品等支出,可计入“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科目。
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明确赠送商品虽不直接产生销售收入,但仍需视同销售进行相应处理,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以上方案提供了不同的会计处理途径,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