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首次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后,支付金额可全额抵扣增值税税款。在申报时,需填报附表四和主表第23栏。附表四反映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抵减情况,主表第23栏填写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包括全额抵减的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
税控服务费全额抵扣申报流程
纳税人在首次购买税控专用设备后,支付金额可全额抵扣增值税税款,依据现行规定,企业在申报时需准确填报相关表格。
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填报附列资料
1.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中,第1行由发生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的纳税人填写。
2. 该表反映纳税人因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和技术维护费按规定抵减增值税应纳税额的情况。确保准确记录税控服务费用的抵减金额。
二、填写主表
1.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主表第23栏“应纳税额减征额”中,填写纳税人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 这一栏目包括按照规定可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维护费,确保税控服务费用的全额抵扣。
企业在申报过程中,需仔细核对各项数据,确保准确无误。同时,保留好相关购买税控设备的凭证和发票,以备查验。此流程旨在确保企业能够正确申报税控服务费用的全额抵扣,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