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以前年度损益申报错误,企业需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前期差错。若会计确认无误但与税法确认时间不一致,只需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会计更正影响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反映在更正当期报表中,纳税调整则调整所属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影响税额在特定纳税表中反映。摘要重点强调不会更改错报当年报表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关于以前年度损益申报错报如何补正
对于发现以前年度损益申报错误的企业,应当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更正:
一、会计差错更正:
对于重要的前期差错,企业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确认无误后,如与税法要求的确认时间存在不一致的情况,仅需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二、报表与纳税申报表的调整:
1. 会计上的差错更正:
会计更正时,因损益调整导致的未分配利润年初数的变化,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反映,并体现在更正当期的报表中。
2. 纳税调整:
纳税调整主要针对收入和费用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因调整而产生的应纳税额的增减,应在企业所得税纳税表的“附列资料”中的第41行或42行进行体现。
具体步骤如下:
1. 当发现以前年度的损益申报错误时,首先需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进行会计更正。
2. 若会计确认无误,但与税法要求存在时间差异,在汇算清缴时进行纳税调整。
3. 无论是会计更正还是纳税调整,都不应更改错报当年的报表或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
4. 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未分配利润年初数,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体现;纳税调整则影响所属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其变化在特定行次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表中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