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附加税是以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为基数进行计算的。预提附加税时,需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支付预缴附加税时,需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银行存款”。若二季度计提的增值税为3030元,附加税为180元,月底结转时,需将借方的附加税结转到相关费用科目,贷方的应交税费保持不变,等待下月实际缴纳时再做处理。
关于应交增值税附加税费的计提方式
企业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是计算附加税费的基础。在预提附加税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当支付预缴附加税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等
贷:银行存款
针对学员提到的二季度情况,当计提的增值税为3030元,附加税为180元时,相关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借:税金及附加 180元
贷:应交税费—附加税 180元
此处的附加税计提数额为学员所述的附加税费金额。
月底结转处理:
月底,企业需进行损益结转。此时,与税金及附加相关的科目应转入本年利润。具体分录为:
借:本年利润
贷:税金及附加(将本月发生的所有税金及附加累计金额填写)
通过这样的结转处理,可以清晰地反映企业在该会计期间的实际税负情况。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
请注意,上述分录仅为示例,实际会计处理可能因企业具体情况、税收政策等有所不同。建议在实际操作时,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税收政策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