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销项与进项的会计分录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大师课 2024-12-15 00:47 浏览次数:666

关于一般纳税人进项与销项的会计分录处理

一、当本月销项小于本期进项与上期留抵之和时:

1. 一般情况下,无需特别处理。

2. 具体操作:本月销项减去(本期进项加上期留抵),结果若大于0,则大于0的部分需要结转为本月未交增值税,即需要交纳的增值税。

结转未交增值税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二、当本月销项大于本期进项与上期留抵之和时:

1. 处理方式:大于部分为本月应交的增值税。

2. 交税时的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若本月销项小于进项,暂时不做处理。但需注意,在年末时,电子账目一般会进行反向对冲。如果年末需要交税,对冲后,应交税费的余额将为0。若有留抵税额,则保留进项税的留抵税额金额及未抵减的减免优惠。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增值税销项与进项的处理需根据每月的实际情况进行。以上提供的会计分录为参考,实际操作中还需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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