库存商品退货入库的会计分录根据是否已确认销售收入有所不同。若未确认销售收入,售出商品发生退货,会计分录为借:库存商品,贷:发出商品。若已确认销售收入,售出商品发生退货,除了上述分录,还需借:主营业务收入,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银行存款等,并借:库存商品,贷:主营业务成本。
库存商品退货的会计分录编写方式如下:
情况一: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1. 当库存商品退货时,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发出商品
2. 若发出商品时,已经发生了纳税义务,退货时的会计分录还需包括: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情况二:已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
1. 首先,需要冲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额,会计分录为:
借:主营业务收入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或相关科目)
同时,若之前已确认收入并结转成本,还需进行以下操作:
2. 将退货的商品重新计入库存商品,会计分录为: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以上分录格式严格按照会计记账规则编写,确保了库存商品退货的会计处理准确无误。在编写会计分录时,应注意对应科目的借贷方向,确保账务处理的正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