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公司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计费依据为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的发布费后的余额。娱乐服务也属于计费范畴。费率均为3%。疫情期间,根据相关政策,文化事业建设费可减免。广告服务除了增值税还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具体计算方式详文内所述。
广告公司如何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
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包括为缴纳义务人提供的广告服务所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需减除支付给其他广告公司或广告发布者的含税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娱乐服务的计费销售额则为提供娱乐服务所得到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
一、广告服务与娱乐服务的计费销售额
1. 广告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广告相关单位的费用。
2. 娱乐服务计费销售额:为缴纳义务人提供娱乐服务获得的全部收入。
二、文化事业建设费的计算
广告服务与娱乐服务的应缴费额是根据各自的计费销售额乘以相应的比例(3%)得出。具体的政策依据为财税〔2016〕25号及补充通知财税〔2016〕60号。
三、娱乐服务的具体内容与广告服务的界定
娱乐服务包括歌厅、舞厅、夜总会等。而广告服务特指在境内提供广告服务的广告媒介单位和户外广告经营单位。需要注意的是,疫情期间,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的公告,电影等行业可享受文化事业建设费的免征政策。
四、缴纳注意事项
广告服务业务新增的广告影视服务、广告代理需缴纳文化事业建设费。而广告设计、策划等不属于广告服务,无需缴纳。疫情期间有特殊减免政策,需了解并正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