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16个点的税票开成17个点的问题,如果是当月发现,应追回所有联次作废并重开。若已跨月,普通发票需开具红票,对方已入账的红票应给对方,未入账则作废重开。对于专用发票,未认证时由开票方申请红字发票信息表,认证后则由购买方申请。电子发票可红冲但不用收回原票。处理时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方式。
针对税票开错点数问题的处理方法
当月发现时:
一、追回重开
当月发现税票开错点数(如原为16个点却开成了17个点),应立刻追回已开具的发票所有联次,作废并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作废的发票上需明确标注“作废”字样。
跨月处理时:
二、普通发票的处理
对于跨月的普通发票,若对方已入账,需要开具红票进行冲销。若未入账,同样追回所有联次作废并重新开具。红票在对方未入账的情况下可不必给对方。
三、专用发票的处理
对于专用发票,在未认证的情况下,开票方需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若已认证,则是购买方进行申请。申请后,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是否收回原票与普通发票处理方式相同。
四、电子发票的处理
电子发票即使未跨月,也只能进行红冲,但无需收回原票。
在处理过程中,无论是哪种情况,都应确保税票信息的准确性,遵循税务规定,确保双方的权益不受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