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赡养人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区别。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赡养人约定分摊则是子女之间协商出分摊比例。在个税附加扣除中,赡养支出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但具体方式及额度在一年内不能变更。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并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赡养人约定分摊与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的区别
一、概述
在个税附加扣除中,关于赡养支出的分摊方式有三种:赡养人均摊、约定分摊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这三种方式都涉及赡养支出的扣除范畴,但具体分摊方式的确认人不同。
二、被赡养人指定分摊
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是由父母指定子女享受的分摊比例。这意味着父母有权决定每位子女应承担的赡养费用比例。
三、赡养人约定分摊
赡养人约定分摊,则是子女之间通过协商来确定分摊比例。这种方式的灵活性较高,兄弟姐妹可以根据各自的经济状况和承受能力,达成一个公平合理的分摊协议。
四、分摊标准与规则
对于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的被赡养人,其赡养支出按照统一标准定额扣除。具体标准为:
1.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每月扣除2000元;
2.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兄弟姐妹共同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得超过每月1000元。
五、约定或指定分摊的细节
无论是约定分摊还是被赡养人指定分摊,都必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这两种方式的区别在于,指定分摊具有优先权,即当存在指定分摊时,子女的分摊比例按照父母的指定执行,而约定分摊则需要子女间协商确定。值得注意的是,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六、总结
赡养支出的分摊方式涉及个税附加扣除,不同的分摊方式影响着每个子女的财务负担。了解被赡养人指定分摊和赡养人约定分摊的区别,有助于子女间达成公平合理的协议,确保每位家庭成员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