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企业收到手续费应记入银行存款,并作为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同时需缴纳增值税。若奖励办税人员,则记入其他业务支出或营业外支出,并从库存现金中支付。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应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缴纳增值税。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相关规定,扣缴义务人可获得所扣缴税款的手续费。
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
企业作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人,在履行其职责后,会收到税务机关支付的手续费。针对这一手续费的返还,我们需明确其账务处理方式。
一、基本账务处理流程
1. 当企业收到代扣代缴的个税手续费时,应进行如下账务处理: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 若需要将部分手续费作为奖励发放给具体办税人员,则进行以下分录:
借:其他业务支出(或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现金
二、相关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所得人,而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则作为扣缴义务人。在企业完成代扣代缴义务后,根据该法的第十一条,税务机关会按年度支付企业手续费,通常为所扣缴税款的百分之二。
而关于手续费返还应缴纳的增值税,则按照“商务辅助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的规定进行。
以上所述,为代扣代缴个税手续费返还的账务处理方式。企业在处理相关账务时,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账务处理的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