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期间换了公司缴社保,申请生育津贴需由原单位继续处理。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法》,怀孕、生育、哺乳期间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产检费用和生育津贴应由原单位负责申报和报销,直至报销完毕。新单位无法直接处理,期间涉及申报和审核,大约需1个月时间。因此,女职工在产假期间换工作需注意社保和生育津贴的处理。
产假期间更换工作单位的社保与生育津贴申请流程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法》的规定,在怀孕期间、生育期间以及哺乳期内,女职工是不能解除劳动关系的。若您在此期限内更换了工作单位,关于社保缴纳与生育津贴的申请,一般流程如下:
一、社保关系与原单位
即使您已更换工作单位,只要社保关系仍在原单位,您的产检费用和生育津贴仍由原单位负责申报和报销。原单位将继续为您缴纳社保,直至所有报销事宜处理完毕。
二、新单位的增员转入
在此期间,新单位可以办理社保增员转入手续。由于涉及到申报、审核等流程,这一过程大约需要1个月时间。
具体流程如下:
1. 了解政策与要求:首先,您需要了解新单位所在地的具体社保政策和要求。
2. 与原单位沟通:及时与原单位的人力资源或财务部门沟通,确保社保缴纳的连续性,并了解生育津贴的申报细节。
3. 准备相关材料:准备必要的证明材料,如产检报告、工作证明等。
4. 提交申请至新单位:一旦新单位完成增员转入手续,您可以向新单位提交生育津贴申请的相关材料。
5. 等待审核与报销:提交申请后,等待新单位的审核和报销。整个流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请耐心等待。
请注意,整个过程中务必保持与原单位和新单位的良好沟通,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流程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