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售后租回和售后回购的处理方式。售后租回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两种情况,分别详细说明了会计处理方法和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的分摊方式。售后回购则涉及融入资金的会计处理,包括实际收到金额、利息费用的计提和按合同购回商品的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与售后回购处理指南
一、售后租回交易处理
1. 融资租赁情形:
当出售资产时,需进行如下账务处理:借记“固定资产清理”与“累计折旧”,同时贷记“固定资产”。收到资产出售款项,借记“银行存款”,并可能涉及贷记“固定资产清理”及借记或贷记“递延收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融资租赁)”的调整。
2. 经营租赁情形:
出售资产时,除前述科目处理外,还需考虑“主营业务成本”。当收到价款及应收款项时,需借记“银行存款”与“应收账款”,同时贷记相关科目,并可能涉及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的调整。
二、未实现售后租回损益分摊
对于融资租赁,根据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分摊损益;对于经营租赁,则根据租金支付比例进行分摊。具体分录涉及多个科目,包括“递延收益”、“制造费用”、“营业费用”及“管理费用”等。
三、售后回购方式融入资金处理
采用售后回购方式时,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其他应付款”。回购价格与原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需按期计提利息费用,具体分录为借记“财务费用”,贷记“其他应付款”。按合同约定购回商品时,进行相反分录处理。
本文所述账务处理方式仅为指导,具体执行需依据公司实际情形与会计准则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