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如果未上传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若已上传成功,需携带加盖公章的纸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情况说明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撤销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所需的资料及处理方法
当纳税人发现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存在错误时,需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情况一:信息表未上传
若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尚未上传,纳税人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进行作废处理,无需前往办税服务厅,省时省力。
情况二:信息表已上传
若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经成功上传,则需准备相关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所需资料如下:
1. 纸质版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请务必加盖公章,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与合法性。
2. 情况说明:需详细阐述信息表填错的具体情况,并加盖公章,以证明情况的真实性。
3.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作为办理撤销业务的身份凭证。
请携带以上资料,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手续。撤销流程相对简单,只需提交相关资料,经过审核后,即可成功撤销错误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
在处理过程中,请确保各项资料准备齐全,以便顺利办理撤销手续。如有疑问,可咨询税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以获得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