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利得计入留存收益。金融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并分别按投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处置利得的会计处理
对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处置,当相关金融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这些利得或损失应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最终计入留存收益。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主要核算的是企业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其变动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在这一科目下,我们可以按照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类别和品种进行明细核算,例如“成本”和“公允价值变动”等。
具体的会计处理如下:
一、金融产终止确认时:
借:留存收益
贷:其他综合收益(转入之前计入的累计利得或损失)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核算:
1. 初始投资:
借: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成本
贷:相关资产或现金账户
2. 公允价值变动:
借或贷: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贷或借:其他综合收益(根据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
通过上述的会计处理,企业能够准确反映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收益情况,确保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