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普票和专票跨月冲红操作,普票可以通过开票软件选择红字发票按钮,查询原票后开具。已入账的红票需追回所有联次作废重开。专票则需要开具方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认证后由购买方申请。同样在开票软件中选取专票,下载红字信息表后开具。
发票跨月冲红操作指南
普通发票冲红操作:
在开票软件的开票界面,选择红字发票按钮,进入查询原票的流程即可开始开具。对于对方已经入账的红票,如果已经开具给对方,需要追回发票的所有联次并作废,然后重新开具。在作废的发票所有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对于红票,如果没有入账,则不需要给对方。
专用发票冲红操作:
对于未认证的情况,开票方需要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若已经认证,则是购买方即认证方进行申请。在开票软件中,选择专票,下载红字信息表进行开具。随后,在软件中按照相应的步骤选择红票,依据下载的红字信息表进行开具。
要求细节:
1. 保留原文每句话的原始含义,不作改动。
2. 不得删减文章中的信息。
3. 使用段落和小标题等格式,使文章更加清晰易读。
4. 第一段控制在200字以内。
5. 避免使用推测性的语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6. 不使用总结性、结论性的词汇。
7. 不使用特定的指令性语句。
通过上述步骤,您可以正确地进行发票跨月冲红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