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需要计算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方式为,先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然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因此,退休返聘人员在领取工资时,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合法纳税。
退休人员返聘工资个税计算方式
根据我国《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明确指示,关于退休人员返聘后的工资收入,其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需遵循特定流程。
首先,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这意味着,返聘的退休人员必须将收入中的一部分作为个人所得税上交。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费用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所得的收入,首先要减除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
二、应税项目:
经过费用扣除后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
退休返聘人员在计算个人所得税时,需先减除相关费用,然后再根据“工资、薪金所得”的规定进行应税计算。确保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的指导,正确计算并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