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处工资所得的个人需要在年度结束后进行个税汇算清缴。每个发放工资的单位都需为员工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当个人的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超过一定金额(6万元),或者存在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的情况时,都需要进行汇算清缴。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APP进行操作。
两处工资所得如何申报个税
对于拥有两处工资所得的个人,两处发放工资的单位都有责任为其申报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取得综合所得的情形下需要办理汇算清缴。
两处工资申报流程
1. 日常申报: 两处工资发放单位各自负责申报员工的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
2. 年度汇算清缴: 年度结束后,员工个人通过手机APP进行汇算清缴。
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
1. 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在扣除专项费用后超过6万元。
2. 取得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并在扣除专项费用后超过年度限额。
3. 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实际应纳税额。
4. 纳税人申请退税。
对于个人而言,保持对税法规定的了解并按时完成税务申报是非常重要的。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并操作个税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