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发票超过认证期问题,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超过认证确认期限但符合相关条件的,仍可继续抵扣进项税额。客观原因如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逾期,可以按照规定的流程申请办理逾期抵扣手续。
不可抗力导致发票超过认证期处理办法
关于增值税发票认证期限的问题,现政策已有所调整。自2020年3月1日起,对于2017年以后开具的发票,取消了360天的认证期限限制。
一、新政策概述
近期,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系列公告,对增值税发票的认证确认期限进行了调整。特别是2020年3月以后,对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6年12月31日及以前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超过认证确认期限但符合一定条件的,仍可抵扣进项税额。
二、具体处理办法
1. 对于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造成的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纳税人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抵扣。
2. 若是因其他原因导致的逾期,则需按照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详细规定
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
1. 自然灾害、社会突发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
2. 增值税扣税凭证被盗、抢或邮寄丢失、误递。
3. 司法、行政机关在办理业务中扣押增值税扣税凭证,或税务机关信息系统故障等。
4. 买卖双方经济纠纷或纳税人变更纳税地点导致的逾期。
5. 企业办税人员伤亡、突发危重疾病或擅自离职导致的交接问题。
6. 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若因上述客观原因造成增值税扣税凭证逾期,纳税人可按照相关管理办法申请逾期抵扣手续。
四、政策依据
具体政策依据可参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确认期限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纳税人应按照公告中的规定,逐级上报,经核实后由省税务局进行认证和稽核比对,符合要求的允许继续抵扣。
希望以上内容能帮助您更好地理解相关政策及处理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