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要介绍了电算化系统中凭证的填写和修改流程。填写凭证包括录入时间、凭证号、摘要、科目等信息的注意事项。修改凭证则需要根据不同情况,如未经审核、已审核算、制单日期顺序等,进行相应操作。同时,还提到了外部系统传过来的凭证不能在总账系统中修改,只能在生成该凭证的系统中进行修改。
电算化系统中凭证的填写、查询与修改操作指南
一、凭证的填写
1. 凭证录入时机:会计软件的记账凭证录入与手工制单原理相似,一般选择月末最后一天作为记账日期,便于月度统计。
2. 凭证号:系统自动生成,无需手动填写。
3. 摘要:填写摘要至关重要,无摘要无法录入科目。若摘要保持一致,可简化操作。
4. 科目录入:选择借贷科目时,可右击选择,金额核对无误后录入,大写金额系统将自动转换。
5. 制单人与修改:制单人即登录人,凭证修改需由制单人进行。完成制单后务必保存。
二、凭证的查询
在电算化系统中,可以通过相应的查询功能,按照日期、凭证号等条件快速查找到需要的凭证。
三、凭证的修改
1. 打开序时簿,选中需修改的凭证,直接进行修改。
2. 未审核的错误凭证,可通过“填制凭证”功能直接编辑修改。
3. 已审核的凭证,需先取消审核状态,再行修改。
4. 若在系统中设置了制单序时选项,修改制单日期时需遵循顺序,不得提前。
5. 若系统设定了不允许修改、作废他人填制的凭证,则不得擅自更改他人制作的凭证。
6. 由外部系统传来的凭证,只能在原系统内进行修改,总账系统中无法直接编辑。
遵循以上步骤,可在电算化系统中高效、准确地完成凭证的填写、查询与修改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