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根据财税〔2016〕36号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承租方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该业务的企业后,后者再将资产出租给承租方。整个业务活动应缴纳增值税。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及征税依据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税务处理如下:
一、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的定义
融资性售后回租是指承租方以融资为目的,将资产出售给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后,该企业再将该资产出租给承租方的业务活动。
二、税务处理
融资性售后回租服务属于贷款服务,应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具体规定解释:
1. 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实质上是一种特殊的贷款服务,涉及资产的销售和租赁两个环节。
2. 对于从事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的企业,其在将资产出租给承租方时,应按照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
3. 具体税率及计算方式参照国家相关税务规定执行。
此通知为官方文件,相关企业和个人在进行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时,应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税务处理,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