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字发票信息表跨月可以作废。需带齐相关文件,包括红字发票对应的蓝字发票、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和作废申请,前往税务大厅进行申请作废。
红字发票信息表跨月处理方式及作废流程
当处理红字发票信息表时,跨月的情况需要特别关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47号)的规定,销售方在系统中凭税务机关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在新系统中以销项负数进行开具。
红字发票信息表跨月能否作废?
确实可以作废。但流程相对复杂,需要携带相关的资料与文件。
具体作废流程如下:
1. 红字发票信息核对:首先确保要作废的红字发票与其对应的《信息表》内容一致。
2. 准备必要文件:需要准备红字发票对应的蓝字发票、审核通过的红字发票信息表、单位公章以及经办人的身份证。
3. 提交作废申请:携带上述资料前往税务大厅,提交作废申请。
4. 税务部门审核:税务部门将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
5. 作废处理:审核通过后,税务部门将对该红字发票进行作废处理。
注意事项:
红字专用发票与《信息表》必须一一对应,不得有误。
提交作废申请前,务必确保所有资料齐全并符合税务部门的要求。
作废流程可能因地区或具体情况有所差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了解详细流程。
遵循以上流程,可以更有效地处理红字发票信息表跨月作废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