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购原材料的进项税是否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需视情况而定。若原材料用于生产线、设备等动产,则进项税额可抵扣,不计入成本;若用于不动产基建工程,则进项税额需转出,计入成本。因此,具体处理方式取决于原材料的使用方式。
外购原材料的进项税与在建工程成本的关系
对于外购原材料的进项税是否应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
一、原材料用于动产的情况
当领用的原材料等用于生产线、设备等动产的建设时,其进项税额不计入成本中。这类情况下,进项税额是可以进行抵扣的。具体的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二、原材料用于不动产的情况
若领用的原材料等是用于职工宿舍、漏等不动产的基建工程,那么进项税额需要作转出处理,即要计入成本中。此时的会计处理为: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对于不同的使用途径,外购原材料的进项税与在建工程成本的关系有所不同。准确区分并正确处理,对于企业的财务稳健运营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