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原材料时,若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需记录原材料增加和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增加,同时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减少。对于没有发票或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原材料,会计只记录原材料增加,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相应减少。未取得发票的原材料在汇算清缴时需纳税调增,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
采购原材料不同发票类型的会计处理
采购原材料时,若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会计处理如下:
一、有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况
1. 借:原材料
2.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当企业采购原材料时,若收到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上述分录准确记录了交易的全过程。其中,“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所得税。
二、无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情况
1. 借:原材料
2.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若采购原材料没有发票或者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则按照上述分录进行会计处理。但需注意,没有发票的原材料,企业所得税前不能扣除,这在汇算清缴时需要进行纳税调增。
三、注意事项
企业在处理相关会计事务时,必须确保所有交易都具备合法的发票证明。无发票的原材料在进行会计处理时,需特别注意税务调整,确保合规操作,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