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收到补偿款时,会计分录为借:银行存款,贷:营业外收入—赔偿收入。支付补偿款时,会计分录为借:营业外支出—赔偿支出,贷:银行存款。对于公司支付土地补偿款的会计分录,同样采用上述分录,将支付的土地补偿款列为营业外支出。在企业的账户下,需对营业外收入和支出进行明细核算。
公司补偿款会计分录处理详解
关于公司补偿款的会计分录操作,具体如下:
一、公司收到补偿款时的会计分录
当公司收到来自外部或内部的补偿款项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赔偿收入
表示公司账户增加了银行存款,同时确认一笔营业外收入,具体为赔偿收入。
二、企业支付补偿款时的会计分录
当公司需要支付补偿款项时,会计分录如下:
1. 借:营业外支出—赔偿支出
表示公司产生了营业外支出,具体为赔偿支出。
2. 贷:银行存款
表示公司账户减少了银行存款。
关于营业外收入与支出的说明
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如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回调入职工欠款、罚款净收入等。这些收入与企业主要经营活动无直接关联。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对于收到的每一笔营业外收入,企业应及时入账,不得挪作他用或作为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核算上,企业可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
针对公司支付土地补偿款的会计分录,具体操作与上述指导原则一致,确保准确记录每一笔与补偿相关的收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