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农民个人手里收购农产品时,可以通过农民去税局代开发票或由收购企业找税局审批收购发票来抵扣进项税额。根据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可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具体计算方式取决于取得的发票类型和税率。其中,取得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以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从农民个人手里收购农产品如何抵扣增值税
对于从农民个人手中收购农产品的企业,抵扣增值税的详细规定如下:
一、关于发票的获取与开具
当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时,企业可以选择让农民去税局代开发票或由收购企业自行开具收购发票。根据政策规定,还可以向税局申请审批收购发票,以替代农民开具发票。这些发票将作为后续计算抵扣的凭证。
二、抵扣进项税额的计算方法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37号)的规定,企业购进农产品,可以按以下方式抵扣进项税额:
1. 若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则以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2. 若从按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则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三、特定情况下的抵扣规定
对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产品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而开具的普通发票,可以作为销售发票,以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在操作过程中,企业需严格遵守相关法规政策,确保合规操作,以便顺利抵扣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