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先计提房租,后收到发票。计提时计入管理费用—租金科目,暂估处理,收到发票时冲减暂估金额,按正确发票金额重新入账。具体分录为,暂估时借:管理费用—租金—暂估,贷:应付账款;收到发票时借:管理费用—租金—暂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贷:应付账款。
先计提房租后收到房租发票的入账处理
一、计提房租时的处理
当企业先计提房租时,应将其计入管理费用中的租金科目。具体操作如下:
分录一:
借:管理费用——租金
贷:应付账款——房租
二、未收到发票时的处理
在未收到发票前,企业可选择暂估入账。这样做能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及流程的连续性。
分录二(暂估):
借:管理费用——租金——暂估
贷:应付账款——暂估房租
三、收到发票时的处理
当企业收到房租发票后,需进行冲减暂估金额,并按发票金额正确入账。具体分录如下:
冲减暂估分录:
借:管理费用——租金——暂估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应付账款——XX房东/房东公司(对应原暂估金额)
正确入账分录(按发票金额):
借:管理费用——租金(发票金额)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房东/房东公司(发票金额)
通过上述分录,企业能够清晰、准确地反映房租的计提、暂估及最终入账情况,确保财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