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程单上的保险费可以报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和中国民用航空局的相关规定,《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作为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因此,符合规定的行程单上的保险费是可以作为发票进行报销的。
行程单上的保险费可以报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联合制定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管理办法(暂行)》规定,行程单是旅客购买电子客票的付款凭证或报销凭证。该行程单已经纳入税务发票管理范围,并且具备提示旅客行程的作用。
具体来说,中国民用航空局负责全国行程单的印制、领购、发放、开具、保管和缴销等管理工作。任何不符合规定的行程单,不得作为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收。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果遇到不符合规定的行程单,可以向开票单位所属民航地区管理局及其派出机构或所辖地区相关主管税务机关举报。
符合规定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则可以作为发票进行报销。行程单上的保险费是可以报销的。这一规定为旅客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服务,同时也规范了相关管理流程。
关于报销的具体流程,旅客可以依据自身情况或公司政策进行操作。一般来说,持有符合规定的行程单和发票,即可按照公司财务流程进行报销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