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民非组织收到的党员个人党费返还,做账方式如下:收到党费返还时,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若确定不需要支付,则借:其他应付款,贷:营业外收入。若将党费用于党建活动经费,则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党建活动经费。需确保账目清晰,符合财务规定。
关于收到党费返还的账务处理
当单位收到党费返还时,需要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一、收到党费返还
1. 记录银行存款增加:
当收到党费返还时,首先需要在财务账上记录银行存款的增加。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暂存党费)
二、确定无需支付时的处理
2. 确认营业外收入:
若确定不需要支付该笔款项,则将其确认为营业外收入。
借:其他应付款(暂存党费)
贷:营业外收入
三. 党建活动经费的处理
当使用党费作为党建活动经费时,需要进行如下操作:
3. 记录党建活动经费支出: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
贷:其他应付款——党建活动经费
关于基层组织党建经费的说明
基层组织党建经费是由学院事业经费和党员交纳的党费中划拨给各党总支和直属党支部用于党的建设的经费。对于民非组织而言,收到党员个人的党费返还到公户时,应按照上述方式进行账务处理。确保每一笔账目都清晰明了,符合财务规定。在进行账务处理时,还需确保操作的准确性,遵循相关财务法规和制度。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账务处理方式还需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和财务规定进行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