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找税局代开废旧物资收购发票现已不再可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废旧物资回收企业销售废旧物资不得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购进和销售废旧物资时,企业需向税务部门申请开具相应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具体申请流程可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废旧物资收购开票指南
对于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开具发票的方式需遵循国家税务总局的相关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废旧物资发票抵扣增值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08第1号),废旧物资回收经营业务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销售废旧物资时,不得再开具印有“废旧物资”字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针对这一情况,个人在寻找税务局代开发票时,需了解当前的政策变化。那么,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如何购进和销售废旧物资(如废纸壳)呢?
购进废旧物资:
1.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与供应商建立正规的销售合同。
2. 在支付货款后,要求供应商提供正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
销售废旧物资:
1. 与购买方签订合同后,根据实际的交易情况,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需要注意的是,不得在发票上标注与废旧物资不相关的内容。
申请开具发票:
1. 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应向当地税务部门提交相关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经营资质等材料。
2. 在税务部门的指导下,完成发票的申购手续。
请务必遵循以上指南,确保废旧物资收购开票合规。如有疑问,建议直接向当地税务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