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收到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如何账务处理?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会计历史馆 2024-12-15 00:33 浏览次数:701

企业收到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应计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若企业未执行新准则,可选择计入营业外收入。若补贴与日常活动相关,但不宜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也应通过“其他收益”科目核算。企业需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账务处理方式。

企业收到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账务处理

企业收到政府发放的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进行账务处理。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的准则中,明确了“其他收益”这一新的损益类会计科目。

一、其他收益的账务处理

1. 计入其他收益:当企业收到政府补助时,若符合准则中的“其他收益”科目,应首先计入该科目。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政府补助

2. 无其他收益科目的处理:若企业未执行新准则,没有“其他收益”科目,可考虑计入“营业外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二、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的特定处理

对于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由于它们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但又不宜直接确认收入或冲减成本费用,因此需特别注意。

三、冲销原有成本费用的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这些补贴也可用于冲销企业之前计提的成本费用。

借:银行存款

借:相关成本费用科目(如“人力资源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等(根据实际用途确定对应科目)

这样的处理既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又能清晰地反映企业收到政府补助的实际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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