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返还在会计处理上应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不同的返还形式,如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税后返还等,会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实际收到的返还税款也应计入营业外收入。企业所得税的征收需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返还税收的会计处理及科目归属
税费返还在会计处理中通常计入营业外收入。在增值税实施后,国家仍实施一系列的减税、免税政策,主要包括直接减免、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以及先征税后返还等形式。对于企业获得的增值税减免及返还,除特定用途项目外,都应纳入企业利润,并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不同类型的税收返还,会计处理也有所不同。
一、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处理
1.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处理:
企业在享受直接减免的增值税时,会计处理为: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这种减免的增值税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增值税处理
2. 对于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增值税:
当企业实际收到这些返还时,处理为: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营业外收入”科目。这些返还的增值税同样应计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利润,并缴纳企业所得税。
在上述会计处理中,确保遵循了国家的财税政策和会计原则,正确反映了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