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介绍了进项加计扣除的申报方式。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加计抵减需填写附表四第二部分,主表不单独体现。加计抵减额和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需填写在附表四的相关列中,实际抵减额则根据实际抵减情况填写。农产品加计扣除需手工填写到附表二8a“税额”栏次,计算公式为加计扣除农产品进项税额=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9%税率抵扣税额×(10%-9%)。
进项加计扣除申报详解
一、邮政、电信、现代服务及生活服务的加计抵减申报:
1. 加计抵减额的申报主要填写在附表四第二部分。主表不单独体现抵减额,而是在计算税款时自动减去。
2. 附表四第2列特定为当期计提的加计抵减额,计算方式为附表二第12行税额的10%或15%。无论本期是否抵减,此列均需填写。
3. 第5列填写本期实际抵减额,为附表四第6行第4列与主表第11-18行中的较小值。若抵减不完,余额将结转到下期,体现在本表的第一列“期初余额”。
4. 若本期有进项税额转出,且涉及的进项已计提过加计抵减额,则对应的调减额需填写在第3列的“本期调减额”。
二、农产品的加计扣除申报:
1. 对于符合加计扣除条件的农产品,需手工填写到附表二第8a栏次的“税额”栏。
2. 2019年4月1日后开具的农产品进项税额加计扣除计算公式为:[当期生产领用农产品已按9%税率(扣除率)抵扣税额÷9%]×(10%-9%)。简单计算为:当期生产领用金额×1%。
申报过程中,请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操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合规性。注意核对各项数据,确保无误后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