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的工会应遵守《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单独建账核算。使用工会经费支付职工慰问金时,应记入维权支出科目,明细科目为“困难职工帮扶费”或“送温暖费”,并以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为贷方。这样确保工会慰问金的账目清晰、规范。
工会慰问金的账务处理
在行政事业单位中,工会的财务工作需严格遵循《工会会计制度》(财会[2009]7号)的规定,确保工会经费的规范使用与核算。针对职工慰问金的支付,以下是具体的账务处理方法。
一、制度概述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工会需单独建立账目进行核算,以清晰反映工会的财务状况。
二、慰问金的会计处理
当使用工会经费支付职工慰问金时,应按照以下会计科目进行账务处理:
1. 维权支出科目
明细科目为“困难职工帮扶费”或“送温暖费”。
2. 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借贷分录示例:
借:维权支出(明细科目为“困难职工帮扶费”或“送温暖费”)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科目)
这样的账务处理,既遵循了会计制度的规范,又确保了工会经费的透明与合理使用。通过明确的账目记录,能够清晰地反映工会在职工关怀方面的投入与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