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免两费是指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对于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一定限额的缴纳义务人,可以免除这两项费用的缴纳。具体限额有所扩大,包括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以及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小规模免两费政策详解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有关政府性基金免征范围的通知》(财税〔2016〕12号)规定,针对小规模企业,特定政府性基金有免征优惠。这一政策具体涉及哪两费,结合文件内容,我们可以详细解读。
首先,该通知扩大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原先,这些费用针对的是按月纳税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而现在,这一标准得到了显著提升。
具体来说,免两费指的是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这一政策将优惠扩展至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这意味着更多小规模企业能够享受到这两项政府性基金的免征优惠。
此项政策的实施,旨在进一步减轻小规模企业的负担,鼓励企业发展,促进经济活力。对于符合条件的企业来说,这无疑是一项重要的利好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