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已抵扣的红字发票不能部分冲销,必须红冲原发票的全部。如果发现发票信息或税率错误,购买方需发起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并做进项税额转出。经国税局审核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关于已抵扣红字发票冲销的说明
在企业财务处理过程中,对于已经抵扣的红字发票冲销,是不能进行部分冲销的。当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若已进行抵扣却发现发票的其他信息或税率存在错误,必须红冲原发票的全部内容。
购买方需要主动发起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并进行进项税额转出。这一流程需提交至国税局进行审核,待审核通过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是相关流程的详细说明:
一、红字发票冲销的不可部分性
在财务处理中,一旦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抵扣,并发现需要冲销的红字发票为全票错误,那么冲销行为必须全额进行,不得进行部分冲销。
二、红冲原发票的流程
1. 购买方发起申请:购买方需主动向销售方及国税局提交红字发票的申请。
2. 国税局审核:提交申请后,国税局会进行审核,确认发票信息或税率确实存在错误。
3. 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待国税局审核通过后,由销售方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进项税额转出的操作
在购买方发起红冲申请的同时,还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操作,以确保财务处理的准确性。
企业在处理已抵扣红字发票冲销时,必须严格遵守上述流程,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