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还股东投资款的会计分录处理如下:
一、收到投资款时的会计分录
当企业收到股东的投资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实收资本——股东A
二、退还投资款时的会计分录
1. 当由其他股东接收股份时:
借:其他应收款——股东B
贷:其他应付款——股东A
再做一个分录:
借:其他应付款——股东A
贷:银行存款
2. 当直接减资时:
借:实收资本——股东A
贷:银行存款
针对每月归还股东投资款的情况,会计分录如下:
每月归还投资款的会计分录
假设企业决定每月逐步向股东A返还投资款,则在每月的会计处理中,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或其他相关科目,视具体情况而定)
贷:实收资本——股东A(相应减少的金额)
同时,确保每月的实收资本账户与股东权益账户保持平衡。
请注意,以上分录是基于标准会计实践提供的指导。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和会计准则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