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收益在小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科目归属
小企业会计制度并未设立“其他收益”这一科目。当涉及其他收益时,应将其记录在营业外收入科目。但在2017年5月10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自2017年6月12日起施行。此次修订中,“其他收益”作为一个新增的损益类会计科目出现。
一、关于“其他收益”科目的介绍
在利润表中,“其他收益”项目应位于“营业利润”之上,并单独列报。这意味着,政府补助中计入其他收益的部分将在此项目中反映。
二、具体会计处理
对于政府补助等其他收益,在会计分录中的处理如下: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其他收益
对于支出类账户,则做相反分录。这样的处理方式有助于企业更清晰地反映其真实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其他收益”的界定和处理,为企业提供了更为明确的会计操作指引,有助于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