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票报销发票抬头应根据购票主体来确定,如果是个人购票,则填写人员姓名和身份证号;如果是单位代为订票,则填写单位名称。同时需注意,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经纪代理服务的机票不可抵扣进项税,而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可按照相关公式计算进项税额。
关于机票报销发票抬头填写规范的说明
在报销机票时,发票抬头信息的填写至关重要。通常情况下,发票抬头应填写人员的姓名及身份证号。若机票由单位代为订购,则抬头应填写单位的全称。但需特别注意,若提供的服务属于经纪代理,则相应的进项税额不可抵扣。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的相关规定,关于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问题有如下细节:
一、关于增值税发票类型与进项税额的确定
1. 若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暂按以下规则确定进项税额:
(1)若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税额为发票上注明的金额。
(2)若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进项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二、关于发票抬头与增值税抵扣的注意事项
在填写发票抬头时,务必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以免影响到后续的增值税抵扣事宜。同时,对于经纪代理服务,应特别注意其不可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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