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普通发票大部分不可以进行进项抵扣,但特定情况下可以。如农产品普票可以抵扣9%,深加工加扣1%;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火车票、飞机票等也可抵扣。具体抵扣规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执行。
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抵扣详解
关于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否可以进行进项抵扣,大部分情况下是不可以的。但存在特定情况,如农产品普票、通行费电子普通发票、旅客运输的普通发票等可以进行抵扣。
一、农产品普票抵扣
对于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抵扣进项税额的规定如下:
1. 取得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2. 从按简易计税方法以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发票上注明的金额和9%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3. 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9%的扣除率也可用于计算进项税额。
二、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抵扣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具体规定如下:
1. 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税额可作为进项税额。
2.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上的税额计算公式为: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
3. 铁路车票上的税额计算公式为: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
4. 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税额计算公式为: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
以上内容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了清晰的指导,确保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抵扣时操作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