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已抵扣的进项发票红冲,购买方需要红冲原来的分录,包括库存商品、原材料或服务成本费用的借方,以及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借方或贷方。之前已抵扣的进项可以本期继续抵扣。红冲后,如果涉及进项税额转出,则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具体操作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进项已抵扣发票红冲的账务处理
当购买方收到销售折让时,需要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若需对已经抵扣的进项进行红冲处理,账务操作如下:
一、关于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当购买方收到销售折让时,会计分录如下:
借:库存商品/原材料/服务成本费用(红字)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或使用进项税额转出
贷:银行存款等(红字)。
二、关于已认证入账的取消业务的红冲处理
对于已认证入账的业务,若需要红冲原来的分录,处理如下:
1. 红冲原分录:
借:相关科目(原分录对应科目)(红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红字)或进项税额转出。
2. 关于之前抵扣的进项是否可用于本期抵扣
红冲后的发票,其之前抵扣的进项税额仍然有效,可以用于本期抵扣。处理时,直接以此进项税额进行抵扣即可。无需特别处理。但务必确保操作合规,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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