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广宣费扣除标准是怎样的?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来源:财务风险管理 2024-12-15 01:01 浏览次数:380

企业所得税广宣费扣除标准根据不同行业有所不同。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律不得扣除。对于其他企业,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可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对于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和饮料制造企业,扣除比例为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30%。

企业所得税广宣费扣除标准如下:

首先,关于烟草企业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根据相关规定,这类支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一律不得扣除,其扣除比例为0%。

其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对于一般企业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中不超过15%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若支出金额超过这一比例,超出部分可以在以后的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再者,针对化妆品制造或销售、医药制造以及饮料制造(不含酒类制造)企业,其发生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在当年销售(营业)收入中不超过30%的部分,同样准予扣除。超出部分,也可在以后纳税年度进行结转扣除。

以上内容,明确了不同类型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扣除标准。各企业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进行费用核算与税务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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